分类目录归档: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概念与构成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

阅读全文

传播性病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概念与构成要件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

阅读全文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六节(第338至346条)规定的一类犯罪,共有15个罪名,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构成此类犯罪的主体,为一般犯罪主体。[……]

阅读全文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

阅读全文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概念与构成要件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阅读全文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

阅读全文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概念与构成要件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