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二十九条 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是指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是指在部队中对作战、训练、施工、抢险、救灾等活动及日常行政管理实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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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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