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投降罪

投降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二十三条 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本罪主体必须是参战的军职人员,并是具有使用武器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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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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