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条 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是指战时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主体仅限于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负有军事订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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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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