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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概念与构成要件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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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规定(按首字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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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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