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要件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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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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