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概念与构成要件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收的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具有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负有招收公务[……]

阅读全文

各省关于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规定(按首字母排序)

江苏省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相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关于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立案量刑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