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号]赵祥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人民法院可否变更起诉罪名定罪处刑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赵祥忠,男,56岁,原系重庆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1999年3月12日被逮捕。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赵祥忠犯玩忽职守罪,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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