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要件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有意实施或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的主观心理心状。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作用,因此,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立案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追诉标准: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