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号]朱永友抢劫案——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朱永友,男,1970年9月28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2年6月14日被逮捕。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永友犯抢劫罪,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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