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15号]谭某旗、谭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如何区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 [第1114号]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保安将巡逻时抓获的盗窃犯罪分子盗窃所得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13号]吴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明知是盗窃所得的农用车而拆解后出售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12号]张晗、方建策、傅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帮助更换被盗电动车锁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客观要件中的“其他方法
- [第1111号]李涛、曹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如何认定“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 [第1110号]陈飞、刘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对犯罪所得的赃车修改发动机号后使用行为的定性
- [第1109号]牡丹江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七收购站及朱富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单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和处理
- [第1108号] 郭锐、黄立新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与盗窃犯罪分子事前通谋的收赃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07号]元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上游犯罪查证属实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立
- [第1106号]唐某中、唐某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上游犯罪行为人在逃是否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认定
- [第1105号]谭细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上游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的具体把握
- [第1104号]奥姆托绍等四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上游犯罪认定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的关系
- [第1103号]姜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如何区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
- [第1102号]陈某、欧阳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收购他人非法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并出售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第1101号]孙洪亮职务侵占案——事前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通谋,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论处
- [第1100号]孙善凯、刘军、朱康盗窃案——事先承诺收购指定的特殊产品并在事后低价收购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99号]李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 [第1098号]汤雨华、庄瑞军盗窃,朱端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上游犯罪的量刑平衡
- [第1097号]汤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明知是盗窃的手机而购买自用的如何定罪处罚
- [第1096号]张兴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如何把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
- [第1095号]袁某某信用卡诈骗,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亲亲相隐”情形如何量刑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名的适用
- [第1094号]沈鹏、朱鑫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行较轻又具有自首情节的可适用缓刑
- [第1093号]闻福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大量回收购物卡并出售获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第1092号]雷某仁、黄某生、黄某平破坏交通设施,田某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系交通设施的如何处理
- [第1091号]刘小会、于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量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