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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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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规定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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