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对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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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对单位行贿罪的规定

对单位行贿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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