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11号

(2015年5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1次会议通过,2015年5月29日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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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社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100号,2014年12月23日印发)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 公安厅 (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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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鲁高法〔2014〕111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全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细则》已于2014年6月9日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7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全面实施。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刑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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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通字〔2014〕34号(2014年9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且均与宗教极端犯罪活动有直接关系,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依法惩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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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执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2013年9月5日 苏高法【2013】248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实际状况,确定我省执行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四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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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4年7月25日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区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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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是刑法分则第五章(第263至276条)规定的一类犯罪,共有13个罪名,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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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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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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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概念与构成要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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