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六条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概念与构成要件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具备服兵役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符合服兵役条件的,不构成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罪名的解析
第三百七十六条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具备服兵役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符合服兵役条件的,不构成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第三百七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是指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根据兵役法规定的精神,“预备役人员”是指军队外服兵役的人员,包括编[……]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三)客体
本[……]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