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53号]张建国贩卖毒品案——如何理解和把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规定
- [第438号]陈佳嵘等贩卖、运输毒品案——协助司法机关稳住被监控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立功
- [第430号]王某贩卖毒品案——对以非常规形式存在的毒品应如何定性及对涉及多种类毒品的犯罪案件如何量刑
- [第414号]田嫣、崔永林等贩卖毒品案——犯罪分子亲属代为立功的能否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 [第413号]练永伟等贩卖毒品案——如何区分犯罪集团和普通共同犯罪
- [第405号]宋光军运输毒品案——因同案犯在逃致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不明的应慎用死刑
- [第392号]李靖贩卖、运输毒品案——因毒品犯罪被判处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是否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 [第374号]吕卫军、曾鹏龙运输毒品案——如何准确区分共犯与同时犯
- [第373号]梁国雄、周观杰等贩卖毒品案——为贩卖毒品者交接毒品行为的定性及自首、立功的认定问题
- [第367号]张玉梅、刘玉堂、李永生贩卖毒品案——在毒品犯罪死刑复核案件中,对于毒品大量掺假的情况,在量刑时是否应该考虑
- [第366号]黄德全、韦武全、韦红坚贩卖毒品案——毒品犯罪中如何准确认定从犯和适用刑罚
- [第365号]宋国华贩卖毒品案——对购买数量巨大的毒品且被告人本人系吸毒成瘾者的应当如何定性
- [第364号]李惠元贩卖毒品案——贩卖毒品数量较大,但毒品含量极低的,应当如何量刑
- [第249号]梁延兵等贩卖、运输毒品案——如何认定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构成立功问题
- [第248号]马盛坚等贩卖毒品案——贩卖毒品犯罪中的居间介绍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 [第208号]苏永清贩卖毒品案——为贩卖毒品向公安特情人员购买毒品的应如何处理
- [第164号]刘军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有特情介入的毒品犯罪案件是否必然存在特情引诱
- [第163号]郑大昌走私毒品案——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应如何定罪量刑
- [第108号]张敏贩卖毒品案——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 [第82号]杨永保等走私毒品案——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后即如实交代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 [第54号]李伊斯麻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运用证据定罪处刑
- [第37号]胡斌、张筠筠等故意杀人,运输毒品(未遂)案——误认尸块为毒品予以运输的行为如何定罪处刑
- [第28号]马俊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在受人雇佣运输毒品过程中才意识到运输的是毒品的案件应如何适用刑罚
- [第27号]金铁万、李光石贩卖毒品案——对于有立功表现的毒品犯罪分子应如何适用刑罚
- [第12号]唐友珍运输毒品案——毒品犯罪数量不是决定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