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罪名解析 2015年11月2日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概念与构成要件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