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罪名解析 2016年1月11日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概念与构成要件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修改的罪名,取[……] 阅读全文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罪名解析 2015年11月2日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伪造变造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