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主体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
刑法罪名的解析
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报、文件、资料和实物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军人。他们为自身职责的性质决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