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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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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