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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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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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